課程資訊

此頁課程資訊與臺大課程網為同步更新

課程基本資訊

項目 內容
課程名稱 行政訴訟審判實務與裁判寫作
開課學期 114-2
授課對象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法律研究所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梁哲瑋
課號 LAW 5415
課程辨識碼 A21 U1130
班次
學分 2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四 A,B(18:25~20:10)
上課地點 霖研四1701
備註 研究所開學後加簽10名。

 

課程大綱

項目 內容
課程概述 一、前言 (一)行政法(包含總論及各論、程序及實體,下同)其實是與人民日常生活最為密切的法律體系,人民無時無刻都受到各種行政法的規範。例如:(1)小自走路、開車應遵守的交通法規或(2)因吃藥、施打疫苗發生不良反應的救濟,及至(3)關係法律人人生職涯的國家考試規範、參選總統或公職人員應否繳納保證金、(4)關係退休金計算的各種勞工及公務員退休法令,大至(5)賴以安身立命的房屋被迫都更、(6)土地遭徵收等爭議,甚至(7)政府重大建設開發所應遵守的環評程序、(8)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等等,在在均與各種行政法規息息相關。 (二)自2016年以來,政府如火如荼地進行各項變革,往往同時可能侵害或剝奪許多人民的既得利益或財產權,例如:軍公教年金改革、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政治檔案條例的制定,所衍生退休年金減少、遭認定為政黨附隨組織或不當黨產、兩蔣日記、戒嚴時期國民黨檔案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逐字稿是否屬於政治檔案等爭議,以及台大校長難產所衍生的大學自治與大學監督等爭議,中廣頻道遭收回、中天新聞遭裁罰等爭議,此外,中火案、萊豬案所牽涉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等爭議,跨境同婚登記、免術性別變更登記所牽涉婚姻自由及人性尊嚴、身體權、健康權等爭議,無一不透過行政爭訟程序請求救濟,人民甚至因為打不到Covid-19疫苗而訴請衛福部限期購買足夠疫苗為人民施打等等,益見行政法已逐漸成為我國現代法制的顯學。 二、課程內容 我國司法實務的審判工作向來極為繁重,且糾結於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法律效果的諸多爭議中,加上行政訴訟審判具有相當的技術性,對於實際承審案件的法官或律師而言,自收案時起至結案時止,歷經案件之起訴、研析、準備、調查、審理、製作裁判、宣判等過程,其中製作裁判書或起訴狀、準備書狀尤為法官或律師耗費最多時間與精力的主戰場。故本課程主要分為三大部分:一為每週案例研讀;二為行政訴訟審判實務的介紹;三為行政訴訟裁判書類的習作。包括: (一)每日一字-每次上課前會先利用一點時間,介紹實務上經常混淆、誤用的用字、意義及其區辨,對於講究法律用語精確性的審判工作者而言,尤屬重要。希望同學建立撰寫裁判書或起訴狀、準備書狀的基本功。 (二)每週案例研讀-事先指定每週應研讀的實際案例及參考資料,並輪流由同學負責於15-20分鐘內導讀,之後再由講座與同學相互討論,加深同學們面對實際案例如何整理爭點並找出適當答案的實戰能力及表達能力,以及律師收到不力於己方的裁判書後如何找出撰寫上訴狀的破綻,更有助於提升同學參加國家考試實例題的解題能力。 (三)行政訴訟審判實務的介紹-本課程嘗試以真實行政訴訟個案見解的彙整及模擬卷宗為媒介,經由講座經驗分享及模擬卷宗的分析、報告及研討,協助同學瞭解行政訴訟審判工作的實際情形。所以課堂討論、互動,非常重要,希望大家可以藉此培養條理清晰表達意見的能力。 (四)第一審行政訴訟通常程序實體判決寫作-以司法院目前推動「裁判書簡化及通俗化的原則」為本,透過講授第一審通常程序實體判決寫作要領及學期中大量閱讀判決的方式,協助同學學習如何完成一篇第一審行政訴訟通常程序實體判決書,超前部署培養同學們將來踏入法律職場(包括國家考試、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的基本能力。 (五)學生撰寫模擬卷宗報告-提供實際發生案例的模擬卷宗,讓同學可以身歷其境觀摩一個案件如何從收案、程序審查、實體審理到判決結案的全部過程,並由同學分組撰寫導讀及心得報告,再於上課時向大家報告及相互討論。 (六)學生期末考試-以模擬卷宗擬作判決一篇,可參考所有資料,可上網的裝置除外。 (七)視情形安排同學參觀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開庭並與法官座談。 三、授課方式 本課程嘗試以真實發生的行政訴訟案例或模擬卷宗為媒介,經由講座經驗分享及模擬卷宗的分析、報告及研討,協助同學深入瞭解行政訴訟審判工作的實際情形;另透過講授及實際擬作實體判決書的方式,協助同學學習如何完成一篇實體判決書,更可奠定將來執行律師業務時撰寫行政訴訟相關書狀的厚實基礎。 四、課程大綱 (一)行政訴訟事件的審理流程 (二)實體判決要件(訴訟要件)的審查 (三)實體判決理由的審查 (四)實體判決的擬作 (五)實際案例研讀 (六)模擬卷宗講解 (七)模擬卷宗分組報告 (八)期末考(利用模擬卷宗實作判決書,可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具有上網功能的3C產品除外)
課程目標 行政訴訟事件類型繁多,而且所牽涉的實體法與程序法交互影響,欲全盤介紹與說明,恐非每週2小時的本課程所能作到。因此,本課程主要藉由上述授課方式,協助同學們利用大學或研究所期間習得的行政法觀念及知識,認識行政訴訟審判工作的實際運作情形,包括行政訴訟事件審理的流程、如何審查行政訴訟的實體判決要件、如何研析整理爭點、如何調查證據、如何進行準備程序、如何進行審判程序、如何製作起訴狀、準備書狀、上訴狀及裁判書類等事項,期使同學們於修習本課程後,除可消除對司法實務工作的疑慮或誤解,並培養正確理解、思考及批判行政訴訟裁判的能力,同時具備整理爭點並找出適當答案後撰寫行政訴訟起訴狀、準備書狀或上訴狀的能力,以及依據調查完畢的模擬卷宗獨力完成裁判書類的能力,則將來縱使從事律師業務,亦可奠定撰寫行政訴訟相關書狀的厚實基礎。冀望同學們日後無論在司法實務界、政府機關、民間團體或學術界擔任何種角色,均能正確認識並掌握司法審判或律師執業工作的真實內容,進而提出針貶或改革的寶貴建議,甚至身體力行貢獻所學。
課程要求 (一)修習本課程學生應出席、參與討論及小組活動。 (二)導讀案例。 (三)小組書面報告及口頭說明。 (四)修課學生應參與期末考試。
預期每週課前或/與課後學習時數
參考書目 國內各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教科書(各書觀點均可於上課時討論)。
指定閱讀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補課資訊

編號 補課日期 補課開始時間 補課結束時間 補課地點或方式

 

成績評量方式

編號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調整方式
上課形式
作業繳交形式
考試形式
其他

 

面談時間

備註